南亨乡:司法确认为人民调解协议拧紧“安全阀”
- 作者: 发布时间 2016-10-27 15:5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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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30日下午,随着龙南县临塘法庭将民事裁定书送达当事人陈某志和陈某锋手中,南亨司法所2016年首件司法确认办理成功。
9月26日,接当事人陈某志申请,南亨司法所对当事人陈某志和陈某锋之间的纠纷进行了调解。经过初步了解,双方纠纷起因是2016年9月19日,陈某锋带着徒弟陈某志的儿子陈某等人到龙南县九连山修车,在修车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,造成陈某死亡。经过对纠纷出现的事实确认后,南亨司法所与双方当事人取得了联系,在安抚双方情绪的情况下进行了调解,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先后进行了4次面对面沟通,最终达成如下协议:
1、陈某锋支付陈某志事故赔偿金共计叁拾肆万元整(¥:340000.00元)。
2、陈某锋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支付,签订协议后当即支付壹拾壹万元人民币(¥:110000.00元), 于2017年1月28日前支付叁万元人民币(¥:30000.00元),于2018年2月16日前支付柒万元人民币(¥:70000.00元),于2019年2月5日前支付柒万元人民币(¥:70000.00元),于2020年1月25日前支付陆万元人民币(¥:60000.00元)。
为确保双方达成的协议能够得到切实履行,进一步拧紧调解协议“安全阀”,在南亨司法所的建议下,双方当事人向龙南县人民法院临塘法庭申请了司法确认。经法庭审查后,依法向双方当事人作出了民事裁定书,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,切实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实现了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有效对接。